“童警官,你看看我给你发的照片尿不湿,这要砸到人可不得了。”“收到,保留好物证,我马上过去。”1月16日7时许,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塘山派出所社区民警童艳的手机接到一条辖区居民的消息,魏某店铺门口的棚顶被一块高空抛下的尿不湿给砸坏了。
“好像楼上有一户有小孩,每天晚上都可以听到小孩哭声,你们可去看看。”20分钟后,童艳根据住户提供的信息来到了刘某家。
“你好,可以将你家小孩使用的尿不湿给我们看下吗?”经过对比,该住户使用的尿不湿与砸坏店铺棚顶的尿不湿品牌一致。
在民警宣传法律政策后,该住户家中保姆陈某承认是其昨晚将小孩换下的尿不湿放在窗台上,一时忘记扔,不慎掉落到楼下。童艳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同时告诫其今后不能再犯。当日中午,住户刘某带着陈某向报案人魏某致歉,并赔偿了损失。